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按照榆政价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经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供销社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市供销社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落实推进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文件政策的审查及自检自查。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物价局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会后,参会人员迅速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召开专门学习培训,增强了各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三)有序清理增量。对2018年全部发文进行梳理,审查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自检自查存量。要求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对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2017年以前已出台文件、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自我检查审查,如有违反公平竞争有关要求的,及时清理废止,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目前已落实清理废止4份文件。
二 、存在问题
一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识和理解上还不到位。二是个别科室在落实自检自查工作中主动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落实中省市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要求,指导、规范各科室及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市供销社将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和宣传,让全系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有一个新的提高,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是提高政策水平。在起草和出台文件、政策过程中,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先进行自我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文件、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本单位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如有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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