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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的意见》的通知
2019-03-25 15:35:57.0    新闻来源:陕西省供销社   浏览次数: 1287

各设区市供销社、杨凌示范区供销社、韩城市供销社: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3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结合我省供销社实际,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供销社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能够在乡村产业振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农村市场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基层组织根植农村,连接农业,贴近农民,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是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不断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坚持市场运作,积极发展联合合作,推动经营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基层经营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经营规模和服务领域逐步扩大。但是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发展还不平衡,基层组织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存在着思想不解放,供销社队伍发展滞后,人员老化、人才匮乏表现的较为突出,还存在着经营服务设施陈旧,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不强、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制约着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在新形势下,各级供销社要站在服务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发展和壮大供销合作事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新机遇新使命新任务,紧紧抓住基层这个关键环节和重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为“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创新为农服务方式、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根本,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和因地制宜、定向施策、开放办社、联合发展的原则,加快系统联合合作和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陕西“三个经济”发展需要的基层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实现全省供销社追赶超越目标,切实在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县及县以下供销社基础全面夯实,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分类改造、规范建设1000个基层社,基层组织和经营业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功能更加完备;规范发展100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00家农民专业社;通过实施“供销进万村”建设工程,发展1000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合作联合更加广泛,成为推动全省供销社系统经济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县级供销社建设,打造县域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理顺县级供销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建立健全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切实增强县级供销社政策协调、协同发展能力。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协同发展,实施县基一体化管理,形成规模化服务优势。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产运营平台,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开展省级“十强县级社”创建活动,力争3-5家县级社进入全国“百强县级社”。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兴社、民主办社、招商强社”理念,强化行业指导、组织建设、资产监管等职能,广泛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共同打造县域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二)培育县域龙头企业,带动基层协调发展。坚持以混合所有制为主要形式,通过兼并、划转、并购、靠大联强等方式,整合县域经济生产、经营、流通资源,加快组建县域供销集团或资产管理运营平台,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开展生产经营。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推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农资企业向综合服务商转变、棉花企业向综合贸易商转变、再生资源企业向综合利用环保企业转型发展。总结推广千阳等地“以强带弱,协同发展”的经验和做法,鼓励有一定实力的社有企业提速发展。


     (三)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夯实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通过盘活资产、项目扶持、企业带动、以强带弱和村社共建等途径,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做强经营实体,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一是对资产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在实行自营基础上,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扩大为农服务领域,打造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利益联结紧的综合型、示范性的新型基层社。二是对资产状况一般、经营有困难、服务功能较弱的基层社,通过自筹资金、社有企业投资、招商引资、农民社员入股、选聘能人、项目带动、强社帮扶等形式,进行存量资产盘活开发,打造新型经营服务载体,实现融合发展。三是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和基层社空白镇村,采取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县级社投资、社有企业或实力强的基层社带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改建等形式新建和改造基层社阵地,恢复经营服务功能。加强与各种生产经营主体的联合共建,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经营管理好、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基层供销社,到2020年,全省每个县创建1-3家综合型基层社标杆社。继续开展省级基层社“标杆社”创建活动,争取更多基层社进入全国“标杆社”行列,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打造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盘活和利用供销社在乡村的土地资源、社有资产等,开展“供销进万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工程。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服务新载体,合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开设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门店、农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农村信用合作、电子商务、庄稼医院等经营服务网点,并纳入供销社连锁配送网络体系。鼓励农村综合服务社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代收代缴、综合维修、物业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村综合服务社统一品牌标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管理,全面提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五)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吸纳农户特别是小农户广泛参与,坚持农户成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户在合作社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让农户成员切实受益。结合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以现有经营业务为基础,引导基层社职工、农产品经纪人、农村种养殖大户、大学生村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社有企业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股社有企业,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形成利益联结。支持基层社、社有企业直接出资入股,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共同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基层社、社有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大力培育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支持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主管行业协会牵头,加快发展专业性、产业型和区域性、综合型、经营能力强、服务范围广、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健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带领农户开展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务代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涉农项目、农村金融等服务。


     (六)加快推进开放办社,壮大基层组织队伍。坚持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按照自愿、合作的原则,积极引导村“两委”负责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入社,形成共建共享共赢新机制。积极探索推广“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村社共建”模式,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组织优势、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优势,从共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抓精准脱贫、共育干部队伍着手,加强互助合作,融合发展,与村级党组织一道打造强村富民新载体,实现基层党组织得加强、村集体经济得壮大、供销社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的合作共赢新局面。


     (七)创新发展行业社团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等,围绕主营业务和重点产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融入供销社改革发展大局,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作用,积极搭建产销平台,规范行业自律,为广大会员提供教育培训、信息咨询、品牌打造、法律维权和政策协调等服务,促进基层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其他消费团体之间的联合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八)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健全为农服务体系。


     创新农业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支持农资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农资超市、庄稼医院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资直供、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围绕关中、陕南、陕北不同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由大田粮食作物、果菜作物向茶叶、苹果、核桃、杂粮等特色经济作物延伸,满足不同地域、不同产业及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服务需求。以现代信息和冷链物流技术为支撑,加快县域供销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完善信息、仓储、冷链、电子结算、检疫检验、质量追溯等设施,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改造具有贮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功能的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以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为核心,依托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连锁便利店等线下实体、乡村网点,加快“供销e家”陕西省级平台建设,构建全省性、一体化的“网上供销社”农村电商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和村级末端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统一配送、规模经营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加快“供销e家”西北仓储物流中心建设,推进电商物流、配送商品物流协同共享发展。围绕拓展农产品销售,大力开展农产品展示促销活动,支持各地搭载“陕西供销网”省级电商平台开设地方产品展示店,进行网上农产品宣传展示销售。大力发展直供直销、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电商网购等新型业态,带动农产品基地发展和品牌建设。结合城乡规划和基层社改造,加快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兼具,村收集、乡回收、县集散加工处理的绿色回收体系,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有效服务。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和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依托基层社或符合条件的经营网点,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基层组织建设事关供销合作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各级供销社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形成抓基层、打基础、促振兴的合力。制定的工作方案要与当地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层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社档案,实行一社一卡管理。要积极培育载体,推动系统各级龙头企业与县以下对接,带动基层组织加快发展。要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兴社、招商强社”,将供销社的组织网络优势和社会资本的经营灵活优势紧密结合,增强基层组织发展活力。要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和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干事创业热情。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和农发行、农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从政策、资金、项目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供销社倾斜支持,重点支持新型基层供销社体系建设。省社将利用中省“新网工程”项目等财政资金,以及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省级“新网工程”财政资金的50%以上专项扶持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各级供销社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实合作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大供销社合作发展资金的投入规模,切实发挥支持基层建设、振兴乡村的作用。


     (四)全面加强人才培养。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既懂农业、懂经济、懂政策、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合作事业,又具有战略眼光、有创新意识、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家。要积极创造条件,吸纳有志投身供销合作事业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产品经纪人、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进入基层组织工作,增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充分发挥系统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对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为供销社发展培养适用人才。


     (五)及时督导总结推广。各级供销社要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和参与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省社将各市供销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同时纳入综合改革专项督导内容,定期评估、跟踪问效。对各地在基层组织建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创新模式,要及时总结,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示范宣传推广,引导全系统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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