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县区动态
靖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的倡议书
2020-10-26 09:05:50.0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504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流通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行业优势,切实履行好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部门职责,现靖边县供销社呼吁全县供销系统企业、经营服务网点,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流通渠道进入市场,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贡献供销力量。

两薄塑料制品是指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难以降解,污染土壤。“两薄”塑料制品埋在地下难以降解,不仅污染环境,还会造成大量土地被占用,土地可利用率大大降低。

安全隐患,危及健康。“两薄”塑料制品作为蔬菜、食品和餐具包装,经高温加热后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有毒物质,长期使用危害生命健康。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两薄”塑料中的有害物质不仅会对我们的环境造成污染,还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水生物健康,进而还会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类健康、破坏生态平衡。

燃烧危害,有毒气体。“两薄”塑料由于难以降解,经过焚烧后产生的有毒物质进入空气,还会引起人类和生物肺部、呼吸道疾病等。


倡议书

供销合作社作为城乡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同时作为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参与部门,禁止“两薄”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流通责无旁贷。 为此,靖边县供销社特向全县供销系统企业、经营服务网点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袋。供销系统超市、便民综合服务站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禁止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二、加强货源把控管理,推广销售高标准地膜。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企业和农业服务公司、为农服务中心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严禁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要严防此类农用地膜通过供销合作社网络流入市场,要依托大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推广高标准、可降解地膜的应用。

三、发挥系统综合服务优势,探索开展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供销系统企业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传统主业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业务,规范回收流程,创新回收模式,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塑料废弃物的回收率,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进绿色环保农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等生态循环农业。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市场氛围。供销系统企业、各类经营服务网点要通过多种平台和渠道大力宣传“两薄”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引导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增强环保意识,坚决杜绝“两薄”塑料制品生产、使用、销售和违规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为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塑料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http://coop.yl.gov.cn/   版权所有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213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912-6188900/0912-6188933   传真:0912-6188900
E-MAIL:admin@ylcoop.org   备案号: 陕ICP备2020015175号    网站标识码:6108000002    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