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供销合作社的职能是对本系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并负责直属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对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 (三)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市政府的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羊毛、茶叶以及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协调和管理任务;负责系统烟花爆竹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四)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市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八)负责市供销合作社及全资和控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九)代表市内系统经济组织与市内外经济组织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 (十)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对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内设机构5个: (一)办公室(二)经济发展科(三)合作指导科 (四)财务审计科 (五)企业管理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榆林市供销社是市政府直管的正处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28人,现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26人、提前离岗1人,均为财政全额预算。 四、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31.83亿元,同比增长7%;汇总利润633.87万元,同比增长7%;农产品市场交易额达到13910万元,同比增长7%。 2、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建设新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综合服务中心20个。 3、组织销售化肥25万吨,承担市级化肥储备任务7万吨;完成15万吨市政府补贴化肥的供应工作。 4、加强对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实现销售1500万元。 5、规范和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个;领办、发展和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社、各种协会等)12个(其中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个)。 6、全面完成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成立榆林市供销企业集团。 7、追赶超越山东省临沂市供销社,强化社会化服务理念,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8、推广“测土配方、科学施肥”,年产科学配方有机-无机肥料1.5万吨。 9、建设“榆林供销E家”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参股组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2家。 10、市考核办统一下达,部门无需自定。 五、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编制依据:预算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并按照2016年底在册人员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编制。 (二)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89.67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三)支出预算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为48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6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基本支出按照2016年底在册人员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预算。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及与上年比较增减情况 与2016年相比,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与去年保持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均没有预算;会议费预算了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5万元,原因是201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在榆林开了现场会所以有所增加;培训费方面今年预算了5万元,去年没有预算原因是今年我们安排部分业务骨干赴河南省林州市石板岩供销社培训学习扁担精神。
2017年市供销社预算公开表式(正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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