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的通知
陕供销机党函字[2018]03号
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中省纪委有关要求,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驻农业厅纪检组要求和省社党组安排,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五一”、“端午”期间,是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执行省社党组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和今年“两会”期间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抓常抓长,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节假日期间更是作风问题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因此,下大力气抓好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省社直属各单位党委、机关各支部要向每一位党员传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要求,对作风建设工作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要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强化规矩意识。要以近期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省社实施意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四风”和“节日病”,杜绝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做到: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等。
四、紧盯具体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委要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以开展自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监督举报。省社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87927179
中共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机关党委纪委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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