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00MB2921962D/2022-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 发文日期 ] 2022-05-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合作指导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合作指导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7
来源: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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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作指导科在市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社中心工作,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很好的履行了合作指导科的各项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1、完成了2020年度“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社”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了省级2021年度“十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创建活动,完成总社2020年度“四社”创建推评工作。

3、起草了《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对榆林安泰祥花炮公司库房及经营网点进行了实地安全检查,完成对榆林安泰祥花炮公司租金的收缴工作。

4、配合市委安全专项巡察小组完成系统安全工作巡察;

5、向市农工委办公室报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十三五”三农工作总结及“十四五”三农工作思路》,完成《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修改意见的报送。

6、完成《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施方案》、《榆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村社共建、党建带社建”工作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7、多次与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对接洽谈,并签订合“乡村振兴、信用合作”协议,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榆林审计中心签订“关于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的授信合作意向书”。

8、完成“榆林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申报,指导试点县市区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建设工作。

9、开展机关法治教育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合作指导科虽然顺利完成了市社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标准不高。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化和科室人员短缺等问题,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只注重主要领导关注的问题,对具体工作虽然坚持做到统筹兼顾,但面对日常事务工作,自已还没有做到全部精通,工作中还存在应付情况,无形中就降低了标准和要求,没有做到事事精益求精。二是奋斗精神不足。虽然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困难都很多,自已也一直咬紧牙关奋力前行,但面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个人顾虑较多,还有犹豫观望、依赖上级的想法,缺乏直面困难、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时在完成阶段重要任务后还有“歇歇脚”的思想。三是深入基层不多。作为合作指导科科长,除了跟随相关领导下乡深入基层以外,自己很少主动下基层深入调研,对基层的了解一般都停留在报表和基层的汇报材料中,对基层的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也不够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全面了解系统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调研学习;

2、继续抓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基层社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在全系统实施,扎实做好“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的创建工作;

3、积极对接组织部,争取出台《榆林市“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实施意见》;

4、继续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

5、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系统开放办社工作;

6、做好系统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社开展合作基金试点工作。

8、积极完成市社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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